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62409/2023-00281主题分类:卫生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2023-09-13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霸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霸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3-09-13

 霸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院、卫生院、市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各门诊部:

现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霸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8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廊坊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和要求,强化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巩固重大 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推动卫生健康领域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排查时间及排查范围

(一)排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10月8日,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二)排查重点

1.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及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是否勇于担当扛责,担负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是否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开展行业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要求,强化源头管控。是否动态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对门诊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危化品库房、液氧站、生化实验室等重点部位进行有效监测防护;发现的隐患问题是否及时整改,形成闭环。

3.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医疗卫生单位主体责任。是否存在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是否存在主体责任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岗位培训等环节落实不彻底问题。

4.加强应急值守和预案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以及信息报告制度,抽查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情况,是否认真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并及时应急处置;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开展演练。  

三、任务及分工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工作,加强对各类安全风险的识别管控力度和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集中整治行动,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一)消防安全方面。以高层建筑、门诊部、住院部、食堂、家属楼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并持证上岗,是否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记录是否完善;是否制定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有水;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签订设施维保协议并定期进行维保;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常闭状态;电器、燃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要求;内部公共区域、疏散通道和疏散楼梯间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现象;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等。

(二)医疗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安全方面。以医疗危化品、放射源、危险废物存储管理为重点,全面排查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是否存在风险隐患。检查危险化学品是否专柜存放、专人管理、贴有标识;放射源贮存场所是否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贮存场所是否配置监控、防盗、报警设施;二级及以上生物实验室是否配置门禁系统;废弃化学品、医疗废物是否规范处理;是否推进医废综合治理,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医废处置监管是否全覆盖。

(三)特种设备安全方面。以电梯、压力容器、锅炉、高压氧仓等为重点,集中排查整治超期未检、维护保养不到位、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失效等突出问题。全面检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条件,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特种设备是否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设备设施,是否按要求查封停用。是否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教育整顿,是否加强特种车辆和公务用车安全监管,强化车辆隐患排查整治和驾乘人员安全管理。

(四)人员密集场所方面。以门急诊、住院部等为重点,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风险隐患,是否制定疏导管控方案;是否部署安排安保防恐工作;是否按照有关规定配足配齐安保人员力量和安防设施;医疗机构是否全面推行预约就诊服务、规范设置人员通道、科学有序引导人员分流措施等。

(五)房屋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安全方面。以医院老旧房屋等建筑为重点,全面排查是否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情形;对建筑主体部分或整体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严重影响承载的房屋是否开展安全性评估或技术鉴定,并根据评估鉴定结果分级分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已腾空的危房是否粘贴封条,设置警戒线、隔离围栏,并做好日常巡查;在建项目承建单位是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部位和设施设备是否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

(六)燃气安全方面。对照《霸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燃气设施是否被建筑物违规圈占;燃气管道穿越密闭空间是否采取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管道燃气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时是否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等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液化石油气气瓶间是否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气瓶组是否违规与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气瓶是否违规设置在公共用餐区域;是否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热水器、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是否不按规定安装、维护和检测、更换燃气泄漏报警和切断安全装置等方面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

四、阶段安排

行动分3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9月89月30日)。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 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要认真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9月21日至10月5日)。我局将组织专门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采取专项督导、抽查暗访、执法检查等形式,全方位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总结和巩固提高阶段(924日至926)。各单位要对隐患大排查和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进一步巩固隐患大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中秋”“国庆”将至,人员、车辆流动量加大,各类节庆活动增多,是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好省、市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把这次隐患排 查整治作为促进工作、保障安全、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严密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督导,注重实效。我局将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导组,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依法严格查处;对工作态度消极,甚至推诿扯皮的要约谈警示,督促并推动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将本月隐患排查整治数据统计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办公室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